2022/03/22
近几年,中央军委、国务院对国防工业非常重视,允许或鼓励民营企业“参军”的各类规章陆续出台,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到《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再到《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指南》等等。为民营企业“参军”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提供了难得机遇。但是,军方和国防工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军工产品质量、进度等,为企业设置了一定的要求和门槛,进入军工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
一般来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基本条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是从事装备任务的法律许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是最终获得向军方供货的资格。
“军工四证”,还是“军工三证”?
军工四证也就是军工资质条件,是指申请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能力和资格,也就是进入军方市场的“通行证”。包括国军标证、保密证、许可证和承制资格证这四个证书:
1、国军标证,全称“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a、国军标证是企业参军的入门条件,通过认证取得GJB9001C-2017证书,是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b、国军标证分设计、生产和服务等;
c、国军标证由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审核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或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进行审核检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2、保密证,全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a、通过保密认证取得证书,是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b、保密认证分为二个级别: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的科研生产任务;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c、保密认证由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共同负责。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3、许可证,全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
a、许可证,是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加分项。如果客户产品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目录》内,想要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就是必备条件之一;
b、许可证对于产品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目录》内从事军工产品生产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根据武器装备及其专用配套产品的重要程度,分为第一类许可和第二类许可;
c、许可证认证由国防科工局负责,同时需要征求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意见。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4、承制资格证,全称“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a、承制资格证相当于军方合格武器供应商资格证;
b、承制资格证分为2种类别:
A类: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承制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的单位或承制其他军队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的单位。
B类: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申请承制产品已经在民用市场上使用的。
c、承制资格认证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两项活动,合并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只需一次审查作出结论,发放一个证书,即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并标明满足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简而言之,军工“四证”变成了军工“三证”。
军工四证取证条件、流程及提交材料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证书有效期3年)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9001C-2017,简称国军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依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都应进行质量管理,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1、申请条件
1、成立1年以上;
2、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3、申请的认证范围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企业规模大于 20 人(大于 20 人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人数或近半年发工资人数或劳务派遣证明或劳务分包合同等);
5、已获得“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不具备该项条件:申请国军标认证的同时需同时申请 ISO9001 认证);
6、有军工订单(合同)、拟承担任务的意向合同或证明、军工单位要求企业进行国军标体系认证(军工单位指:各军兵种部队、军工集团或军工集团下属单位);
国军标审核不通过原则:
1、企业不配合,高层管理者不参加首末次会议、不参加领导层审核,不通过;
2、审核情况与审核资料严重失实,人数、军工订单、体系运行时间存在弄虚作假,不通过;
3、文件存在两张皮,与企业实际的产品实际过程、管理运行模式不符,不通过;
4、现场审核中设计开发过程(8.3)、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8.5.1)、产品监视和测量过程 (8.6) 存在严重不符合,不通过;
5、内审(9.2)、管理评审(9.3)输入、输出内容与上年度雷同,不通过;
6、连续两年审核组成员完全相同,不通过;
7、已获得国军标证书,如果不具备军标申请条件的,不予监督审核,注销国军标证书。
2、申请流程
3、提交材料
1、申请书及认证合同
2、推荐意见书(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
3、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品实现流程图
6、主要设备一览表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它有关材料。
8、注:所有文件需在盖章处加盖相应公章,无公章情况不予受理。
4、管理机构:
1、国军标认证由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审核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或;
2、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进行审核检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
(证书有效期5年)
保密资格认证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国家批准的一项涉密行政审批工作,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国家对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三级保密资格,只保留为一级和二级2个等级。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一级保密资格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二级保密资格认定。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5年。
1、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注;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以上八条以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a、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b、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c、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10、以下企业不能办理保密资质:
a、有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的公司;
b、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超过20%的公司;
c、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住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否则不能申请军工保密资质;
d、没有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及国家秘密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产品的企业;
e、成立时间不到三年的企业;
f、代理公司或经销商且不具备生产研发能力的企业。
2、申请流程
3、提交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上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次的年度报告);
5、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军队资格审查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7、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管理机构:
1、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负责审查、审批一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
2、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审查、审批本地区二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
(证书有效期5年)
国家对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家国防科工局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统一管理,军委装备发展部协同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分为一类许可和二类许可。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1、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同时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同时具备上条所列的申请人需满足的七项条件;
2、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
3、符合数量控制方案要求;
4、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
2、申请流程
3、申报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安全生产达标证明文件(其中申请从事危险品生产的,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5、保密资格证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环保、消防验收文件或者达标文件;
7、申请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条件的其他文件、材料。
4、管理机构:
1、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简称许可证管理办公室)负责第一类许可(包括同时申请第一类、第二类许可)的受理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第二类许可的受理工作。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证书有效期5年)
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从2017年10月1日起,装备承制单位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简化为A、B两类:
1、A类为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在进行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时,由军方组织质量体系审核专家,作为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一项内容,与承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绑定在一起进行审查。
2、B类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需取得国家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自2021年2月1日启动实施《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着眼事前放开、事中注册、事后监管的思路,放宽了注册条件,取消了注册申请,简化了注册程序,加强了注册管理。
1、申请条件:
A类:
1、企业成立满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制度,具有满足申请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或保密条件;
7、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B类: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 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3、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同等效力的其他质量管理体系;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
6、满足军方的其他有关要求。
2、申请流程:
3、申报材料: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财务审计报告;
8、其它有关材料。
4、管理机构:
1、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军工四证的相互关系
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 产品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名录》内 | Ø 按GJB9001标准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 |
Ø 取得保密资格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 |||
Ø 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 |||
产品不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名录》内 | Ø 按GJB9001标准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 ||
Ø 产品涉密 | 在取得保密资格后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 ||
Ø 产品不涉密 | 可直接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 ||
申请B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 Ø 取得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Ø 通过网络申请注册 |